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教育局政風室 184073 公告辦理。 二、為避免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參與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人員,因洩漏當事人或檢舉人身分而遭追究刑事、行政責任,加強宣導相關保密規範及違失態樣,機先預防洩密情事發生,爰製作旨揭宣導資料 1 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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