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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周桂名 - 教務處 | 2018-04-02 | 點閱數: 388

歡迎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(含高中、國中、小學)申請愛心再 生電腦。

其定義如下:

  1.  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(申請時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)。
  2.  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之家庭(申請時需附上中低收入戶證明)。
  3.  清寒家庭(申請時由學校出具證明)。
  4.  限一戶一機

 

請洽教務處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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