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,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,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,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,教育部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,若學生家長至今尚未領取,請提醒學生家長於 110年 9月 30日前完成請領
二、領取資格為 109 學年度在學之國中身心障礙生。
三、若家長尚未領取,對於旨案有相關疑義,可電洽本局學輔校安科賴又誠先生(電話: 06-2991111分機 7753;網路電話 9950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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