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資格:
凡設籍中華民國公立小學在校學生,受學校推薦,而推薦人於逆境中,仍能奮發向上、樂觀進取、孝行表現、友愛親友等行為,足堪楷模者,或是具有 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者,每一推薦單位 1 名。
頒獎及表揚方式:
每位獲獎學生頒發獎助學金及獎座 1 座: 1.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 10 萬元,共 30 位。 2.編撰月蘭獎獲獎學生優良事蹟手冊。 3.每位受獎學生得邀請 1 位至 2 位(其中 1 位為該校師長)對其成長最 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。
申請方式:
請自行下載申請書或至註冊組拿取,於 10 月 29 日前寄至該基金會申請。
詳情請參閱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