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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原住民族委員會 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資格為家戶所得 40 萬元以下者,七年級新生及八、九年級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,在 103 學年度下學期總成績未達 60 分者(已達 60 分,請申請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助學金)得以申請。
2 、符合資格者請至註冊組辦理,即日起至 9 月 22 日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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